四川省广元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最新规定

 114     |      2025-11-21 03:13:44

1. 规划先行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覆盖到位,优先用旧宅、空闲地,永久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地灾隐患点零审批。

2. 指标保障

县区每年单列宅基地指标,占耕地必须45日内完成农转用审批;无指标不批地。

3. 联合审批

镇街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联审窗口,执行“三审核、两公示、四到场”,20日内发证或书面退件。

4. 面积硬杠

人均宅院≤70㎡(住房≤50㎡),3人以下按3人算;不占耕地可上浮30㎡,建新旧宅90日内必须拆除并复耕。

5. 风貌管控

县区免费提供3套以上川北民居图集,坡屋顶、协调色彩、不搭彩钢棚;图纸不符不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 工匠管理

农村工匠须培训持证并纳入名录,无证不得承揽;三层及以上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勘察、设计、施工。

7. 质量安全

村民负首责,乡镇明确专管员,地基、主体、抗震节点逐层留痕检查;鼓励购买建筑意外险。

8. 网格监管

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协管员日查、镇街周查、无人机月查;对未批先建、超占、加层即查即拆。

9. 责任追溯

对违规审批、弄虚作假、监管失职的,同步移交纪委监委;对违法建房当事人纳入社会征信“黑名单”。

10. 施行时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联合解释,有效期五年。

#图文作者回归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