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绝望的冤案:他丢的只是一条命,我们丢的可是乌纱帽

 109     |      2025-07-10 13:15:49

清光绪八年头一年的秋天,地点在河南的开封。

听说大贼胡广得还有那个镇平的盗首胡体安,哦不对,有的人也叫他胡体洝,这俩家伙要被砍头了,老百姓们一早就把刑场挤得满满当当,连个针都插不进去。

没过多久,俩衙役带着一个被紧紧捆着的人犯走上了处决台。

看到这个孩子,大概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身子骨挺单薄,背上插着写着“盗匪胡体安”的牌子。大伙都在那儿叹息,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咋就走上了歪路。可就在这时,这孩子突然大喊起来,说自己冤枉,就是不让刽子手按着他脑袋动刑,怎么都不肯配合。

那时候的法律规定,死刑犯在上刑场前还有一次翻身的机会。只要不是谋反、大逆不道这种超级大罪,只要犯人临死前喊冤,案子就得撤回来再审一遍。

大家都盯着呢,监斩官陆惺没法自己做主,只好先叫停了行刑。他把现场的情况和卷宗记录都整理好,交给了河南巡抚,让巡抚大人来定夺。

当时河南的巡抚,就是之前在“刺马案”里当过上海道台的那个涂宗瀛。

涂宗瀛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轰动一时的“杨乃武和小白菜案件”。那是在四年前,也就是1877年,案件重审后真相大白,涉案的官员全都被朝廷撤了职,查了办。现在,要是即将行刑的犯人真的喊冤,这事儿哪能当儿戏看待?

所以,涂宗瀛决定先不急着处决,而是写了份报告递了上去,把自己的担心都说了出来,请求刑部按照规矩再好好查一查这个案子。

于是,晚清时期一桩大名鼎鼎的冤案,河南的王树汶喊冤事件,开始慢慢被人们知晓。

【01】

胡广他们那帮盗贼因为在省城开封被判了斩刑,所以,重审这案子的任务,按规矩就落到了开封的知府唐咸仰手里。

唐咸仰老家在广西,道光二十九年(1849)中了拔贡后,就被派到河南当官。他在河南待了好多年,因为剿匪有功出了名。凭着他多年的办案直觉,他发现那个等着被砍头的少年犯“胡体安”年纪太小了。这案子里的南阳府镇平县土匪,个个都是老江湖,咋可能让一个毛头小子当头儿?这事儿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唐咸仰接手重审这案子后,那个少年犯就开始讲起他觉得自己被冤枉的事儿来。

说起来,那个少年罪犯,他叫王树汶,老家在河南省南阳府邓州东乡的大汪营。他老爹叫王季福,一家子在邓州都是种地的老农民。为啥王树汶后来变成了“胡体安”呢?都是被镇平那知县马翥给冤枉的,硬是通过严刑拷打让他认了罪。

王树汶说,那是在光绪五年(1879)十月二十五日,差不多两年前的事儿了。他偷了家里一点钱,被他老爹逮个正着,一顿暴打。他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路上,他碰见了胡广得和他小弟范猪娃。那时候他哪知道这俩人是河南那边横行多年的大盗啊,就觉得大家都是苦出身,聊起来挺对胃口的。

胡广得这人特别讲义气,看到王树汶没地儿去,就主动邀请他加入自己的队伍,说大家可以一起想办法赚钱。他还拍着胸脯保证,只要自己还活着,就绝不会让王树汶饿着。

瞧着胡广得那一脸自信满满的神情,王树汶这初出茅庐的小子还真就当真了,一口答应了下来。接着,他便跟着胡广得还有范猪娃他们一伙,来到了王河庙这块地方。

现在王河庙这块地方,已经攒了一百多号土匪,头儿是胡体安。他们都是按照胡广得头天夜里留下的秘密信号,跑到这儿来碰头的。王树汶压根儿没见过这些人,也不晓得胡广得跟他们具体在打啥算盘。

范猪娃当头儿后,王树汶没过多久就跟这帮土匪混得很熟了。

胡广得安排好之后,王树汶和两个不认识的小伙子一块儿到了指定地方。他们就在那儿等着,帮那些盗贼看着衣服。盗贼们呢,一个个换上了黑夜行动的衣服,然后去偷东西了。

另一边呢,可能是因为动静搞得太大了,胡广得、胡体安他们正忙着纠集人手呢,王河庙寨的寨长赵荣溃就已经收到了消息,说有一帮坏人打算进村抢东西。他怕惹出大乱子,就赶紧“偷偷派了地保郑宽长去县里报告”。

镇平县的县令是同治十年,也就是1871年的进士,来自山东的马翥。按老规矩,进士想当官,都得先通过吏部的一场考试,考完了再根据成绩抽签,决定你去哪个地方做官。但马翥中进士那年情况有点不一样,河南那边官员空缺特别多,所以他刚考上进士,就碰上个好机会,叫“榜下即用”。意思就是考完殿试,他立马就被抽签派到河南去当官了。

清朝时候,州县这些地方官得管着抓贼防盗的事儿。要是没看好,轻的扣你工资,重的就得给你降级。马翥这个人呢,他是镇平那地方的头头,结果在他管的地盘上,胡广得、胡体安这些人带着上百号人抢东西,这事儿大了,肯定是他没看好,得重重处理。清朝的法律还说了,“州县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要是你地盘上出了盗案,限期抓不到人,就再给你半年,然后是第三次限期,最多到第四次限期。过了这四次限期,你还没抓到人,那就得撤了你的职,等着抓人,这就叫‘四参案'。”也就是说,盗案一出,两年时间里头,你要没抓到坏人,不管你之前怎么辛苦办案,都得走人,撤职调查。

再说,这种大规模的盗窃案,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自己也吃了不少苦头。案子办得漂亮不漂亮,直接关系到官员的名声、政绩还有前程。对马翥这个初出茅庐的七品小官来说,每一点小小的成绩都非常重要。所以,一听到王河庙那边传来的消息,他也没多想消息是不是靠谱,立马就让家丁赵钰、刘升带着一帮衙役,还有镇平县的一小部分绿营兵,一块儿赶往王河庙去抓贼。

谁承想,胡广那帮盗贼在王河庙只是假装攻击了一下,他们真正要动手抢的,其实是离那儿五十里远的张楼寨村的大户人家张肯堂。

当马翥的队伍风尘仆仆地赶到王河庙,胡广得早已领着王树汶他们,大张旗鼓地前往张楼寨村了。

【02】

光绪五年,也就是1879年,十月二十七号晚上,胡广得带着胡体安还有他们手下的一百多个土匪,闯进了张楼寨村的大富户张肯堂家里,把门给砸了。

根据刑部后来收到的案件报告,张肯堂家这次真是遭了大殃。家里人因为舍不得钱财,被胡广得那帮人给打死了几个,还打伤了好几个。再说,张肯堂家里有钱,这是出了名的。所以,胡广得、胡体安这一百多号人,一听说这事儿,眼睛都亮了,一股脑儿地冲进了张家。结果,这些人自己先闹起了矛盾,胡广得和胡体安这两个头儿,还为了一个宝贝东西动起手来。

直到天光大亮,马翥派的人,包括那些衙役和绿营兵,才慢悠悠地赶到。大雾遮天蔽日的时候,镇平县的衙役和士兵们总算是瞅见了胡广得那慌不择路、逃跑的背影。

根据抓捕现场的衙役吴全所说,那时候,胡广得屁股后面还跟着俩“小家伙”,其中一个“肩上扛着个褡裢,里头装着他原本带着的一根水烟袋和几百文零钱”,这家伙就是官府认定的“胡体安”,真实身份是王树汶。动手抓人时,胡广得和另一个小家伙死活不投降,结果都被打伤了。后来弄清楚,跟胡广得一起反抗的那个少年,原来叫范猪娃。

看到头头和帮手都被逮住了,马翥家的仆人赵钰就要把胡广得他们一伙扭送到县衙去。到了那儿,就交给镇平县的总管刘学汰管着,等着马知县来开庭审案。

王树汶的倒霉事,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找上门来了。

胡广被抓的第二天,跟他一起抢了张肯堂家的那三个土匪,胡体安、樊得强、吕小黑,在杨庄那边,离张楼寨没多远的地方,被刘学汰的哥哥刘全汰给埋伏起来抓住了。

胡体安逃跑匆忙,没来得及分钱,结果被抓时身边带着一大堆赃款。刘全汰一看这么多钱,就心动了,他和胡体安私下商量,说胡体安可以用钱来买自由。就这样,胡体安利用刘全汰,让押送他的人往侯家集那边走。他还提前通知了自己的老朋友侯姓染匠,让他准备好厚礼,好好迎接县衙大队的人。

交易结束后,刘全汰他们捞到了一大笔黑钱和好东西,胡体安呢,也恢复了自由身,直接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这可不代表这笔交易就完美无缺了。刘全汰一回县衙,就听说同事们在其他地方逮住了胡体安的两个手下,王牢夭和程孤堆。多了这两个被抓的土匪,刘全汰私自吞下胡体安脏物的事情,被揭发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刘全汰赶紧把一些脏物分给了弟弟刘学汰,还让他拉上衙役吴全、乔四这些人,一起撺掇王树汶冒充胡体安。这样一来,只要案子一了结,大伙儿都能捞到点甜头。

王树汶心里头本来就有点犯嘀咕,但刘学汰那俩兄弟一个劲地忽悠他,说只要他认了“胡体安”这个身份,知县大人就不会再追究他。王树汶这人没啥社会阅历,一听这话,立马就信了。等到马翥升堂的时候,他直接就站出来说,自己就是胡体安。

一听堂下跪着的少年就是之前戏弄他的大盗胡体安,马翥火冒三丈,立马下令把胡体安吊起来。接着,他让人狠狠地抽了胡体安一千小板,就是要出口恶气。

王树汶被打得惨不忍睹,心里头吓坏了。所以,等到马翥第二次审他的时候,他就改口说自己姓“王”。可他一会儿一变,这让马翥觉得他就是故意在耍滑头。马翥火了,叫人拿香火去烫王树汶的背,疼得王树汶实在受不了,只好又承认自己姓胡。就这么一来二去的,王树汶彻底被弄成了“胡体安”。

王树汶招供后,马翥就动手写了一份证明,说“胡体安”是镇平那地方的头号盗贼,得赶紧处斩,然后把这事儿详细报告给了上司。

按照清朝的规定,处理死刑案件得经过县里、府里、按察使司,还有巡抚或者总督这四层审批,最后还得上报给朝廷,等朝廷点头了才能执行。但“王树汶案”办得那叫一个快,从马翥判了案到涂宗瀛把案子交到刑部初审,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想想当年那个“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在地方上转来转去都花了俩多月呢。由此可见,在规定的审批流程上,河南的那些官员们是多么走过场、不讲究实际。

到了京城官府,刑部就跟没看见似的,照着涂宗瀛的判决文件,走流程给了最高的司法再审结果——“抢东西还拿到钱了,按法律得立马砍头”,这样一来,王树汶就铁定没命了。

【03】

王树汶在行刑前大喊冤枉,之后复审时他吐露的新口供,让从河南巡抚涂宗瀛到开封知府唐咸仰,这些大人们心里都紧张得要命。

按照这份最新的陈述,涂宗瀛把要求重审的文件递给了刑部,刑部没多久就给出了清晰的回复:“这案子疑点确实不少,关键还得从胡体安喊冤这事儿查起。而胡体安到底有没有被冤枉,重点就在于他是不是王树汶。”

刑部那话里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想让王树汶认下他老爹王季福。只要咱们能拿出证据,证明大汪营的王季福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他确实是王树汶的亲爹,那王树汶被错认成“胡体安”的案子,自然就站不住脚了。

涂宗瀛很快领悟了刑部提出的新办案方法,他立刻指示邓州的州官朱光第,让他赶紧去东乡的大汪营找王季福。

可是,情况却又起了波折。

朱光第刚踏上旅程没多久,涂宗瀛那边就收到了朝廷的新命令,让他去湖南当巡抚。接替他位置的是之前的东河总督李鹤年。说起来,李鹤年之前因为管理河道的事情,还当过河南巡抚,跟河南那里的官员们关系都挺不错。而且啊,他跟那个初审“王树汶案”的前南阳知府任恺,还是亲戚呢。

按李鹤年的想法,“王树汶案”一旦被认定是冤枉的,那以前在他手下干过活的官员,还有亲戚任恺这些人,都得被朝廷给撤了职,变成普通老百姓。这样一来,河南官场肯定得乱套,官府在老百姓心里的信任也就没了。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在河南当官这么多年,做了不少好事,老百姓还刻碑歌颂他呢,这名声可就全毁了。

李鹤年觉得吧,就算王树汶真不是胡体安那家伙,但在抢张肯堂那会儿,他也算是帮了盗匪一把,给胡广得管着衣服啥的。按照咱们大清的法律,只要是参与了抢劫得了财,不管你是主谋还是从犯,都得砍头。

李鹤年提出了新的看法,这让牵涉到“王树汶案”的河南官员们有了喘息的机会。

前南阳的知府任恺,他打着“上官”的旗号,给正在找王季福的朱光第写了封信,命令朱光第不准把王季福抓回来。但说实话,朱光第和任恺并不是直接的上下级,而且朱光第这人特别正直,心眼儿好。所以任恺的吓唬不仅没能让朱光第打退堂鼓,不让他带王季福去开封,反而还促使王树汶父子更快地认了亲。

最后,多亏了朱光第的帮忙,王季福终于和王树汶父子团聚了,官方也正式认定“王树汶案”是一桩冤案。

按理说,这案子现在应该已经很清楚了,只要照着刑部复审的路子走下去,很快就能结案,给被冤枉的人一个公道。但实际情况是,这案子背后的斗争才刚刚拉开序幕。

李鹤年心里盘算着,非得保住自己的政治面子不可。他明白,现在想要推翻刑部的说法是没戏了。但转念一想,“王树汶案”反正得再审,要是能让再审的结果跟头回审判对上号,那不就啥问题都解决了嘛!

要怎么做呢?其实挺容易,就是“填补漏洞”。李鹤年先动手,让河南那些官员去翻“王树汶案”的老底,把笔录、证据里漏掉的地方补上。比如说,他瞅准开封知府唐咸仰升官去山西省河东道的机会,就让临时管事的王兆兰动手脚,把卷宗上写的“光绪五年王树汶离家出走”,改成“光绪四年就跑了”,这样一来,时间上就有了出入。接下来,对于“胡体安”身份不清不楚的问题,他又叫王兆兰带上候补知县马永修他们,一起动动脑筋,把卷宗里的王树汶名字给换成“胡体安”,还瞎编了一套说辞,说王树汶离家出走后,被胡广得收作了干儿子。

说实话,就算这么做,也难以把王树汶刻画成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

放心,李鹤年还有办法。根据历史资料,为了让刑部深信王树汶罪行累累,李鹤年派复审官丁彦廷他们在审讯时“加上”王树汶在光绪四年,也就是1878年九月“偷羊逃跑”的事儿。丁彦廷他们还真跑到邓州去查了,还鼓动地保金振邦“编造”证据。拿到王树汶的“罪证”后,丁彦廷又去找镇平县新来的知县郑子侨,让他手下人传话,说前任知县马翥审讯王树汶时,用香火烫王树汶的背,其实是为了审别的案子。

所有证据都收集齐全后,李鹤年就让当地的官员站出来,去说服肯堂承认罪行,好让证人的说法和找到的物证能对得上号。

但其实这里有个大问题,就是说真正的胡体安其实还活着。

为了把“王树汶案”办得滴水不漏,李鹤年干脆下令南阳府下面的十三个厅县的官员,把有关胡体安的所有官方资料都给烧了。这样一来,胡体安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刑部之前说马翥拿王树汶冒充胡体安的事儿,也就没法证实了。

【04】

“王树汶案”的真相,是不是就这么石沉大海,没法儿公之于众了?

得相信,河南那地方肯定还是有清正廉洁的好官的。

张亨嘉是河南官场上的一个知县,他是举人出身,有次被派去重审“王树汶案”,结果他提出的看法跟李鹤年不一样。没多久,张亨嘉就被“放假”了,让他回福建老家等着。到了光绪九年的春天,张亨嘉又去考了试,这次中了进士,进了翰林院工作。在北京的时候,他一直没忘河南那桩冤案。他四处跟人说起这事儿,没多久,京城的言官御史们就都知道了“王树汶案”的真相和背后的猫腻。

那时候,慈禧太后又一次掌权后,为了压制恭亲王奕?那些有实权的宗室大臣,她使劲儿推动恢复以前九卿科道给事中可以直接上报朝廷事情的老规矩。这样一来,翰林院和都察院的那些言官们就能开口批评朝政,监督百官,给那些大权在握的大臣们套上点紧箍咒。结果,晚清朝廷里冒出个自诩“讲气节,分清白”的文官小圈子,人们管他们叫“清流党”。当时的人们还给清流党起了个外号,说他们是头青牛,军机大臣李鸿藻是牛头,洋务大臣张之洞和船政大臣张佩纶就是牛角,用来顶人,帝师陈宝琛是牛尾巴,剩下的人嘛,就算是牛皮牛毛了。

张亨嘉透露,来自“清流党”的监察御史陈启泰,头一个给朝廷上了折子,告发李鹤年和河南的一众官员在办理“王树汶案”时,专挑轻的说,重的藏着掖着。他还说这些官员串通一气,让犯人冤枉认罪,如果犯人嘴硬不认,他们就打算把人折磨死在牢里,好灭口。

这事儿一传开,宫里头可炸了锅。慈禧老太太立马下了命令:“人的性命那可是大事儿,李鹤年,你得赶紧把这案子公正地给审了,得确保判得让人信服,一点都不能偏袒徇私。”

李鹤年收到上头的命令后,心里头虽不情愿,但也想了个辙来应付。他先是把之前重审王树汶那案子的“大概情况”给皇上说了说,接着又提议让皇上派个懂河南事务的大官来当钦差,好好查查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那时候,在中原这块地界,要说对当地事务门儿清的,除了河南自家的官员,还有那些专门管黄河治理的河道官,他们跟河南的政务也是扯得上关系的。根据李鹤年的上奏,慈禧太后立马指派了当时东河总督梅启照当钦差大臣,让他带着手下跑到开封去,跟李鹤年一块儿再审这案子,得把事儿查个水落石出,然后老老实实地上报真相。

梅启照是清朝末年同治、光绪时期的十八位名臣里的一个,他出名就在于办事特别靠谱,一丝不苟。慈禧太后派他去当钦差,三次审理“王树汶案”,这事儿本来也没啥好说的。但问题是,梅启照手下大部分人都是李鹤年的老朋友,而且梅启照这人性格特别传统,特别看重“道义”。在他看来,王树汶做的事虽然不算真犯罪,但他帮忙看着胡广得的衣物,也算是“怕事放纵小偷”,这事儿从“道义”上讲是不对的。所以,他站到了李鹤年那边,判了王树汶死刑,想拿这事儿给其他人提个醒。

【05】

审来审去,王树汶最终还是得被处死。这个结果,言官们心里头直犯嘀咕,连慈禧太后也感觉这案子有点不对劲。梅启照、李鹤年他们上的奏章一到京城,慈禧立马就借着光绪的名义发了道旨意:“让李鹤年赶紧把案子的所有人证、卷宗都派人送到京城,交给刑部好好查查,一定得查个一清二楚,别冤枉了好人,也别放过坏人。”

“王树汶事件”从地方被拎到了中央层面,按理说,李鹤年这时候应该插不上手了。但关键是王树汶还在河南呢,只要李鹤年咬定牙关不放人,就是神仙来了也没辙。

李鹤年难道真的胆子大到敢不听从皇上的旨意?

他真是胆子大得可以啊!

光绪帝的旨意一到,李鹤年却跟没听见似的,压根不当回事。刑部一再催促他,赶紧把王树汶那帮人押解到北京。他却给朝廷上书,说:“微臣查了这个案子,发现主犯胡体安、王牢夭、程孤堆,还有那个另案要审的和尚何周经,都还在省里呢;其他的人证嘛,要么提审时没到,要么审完了就给放了。”反正,人就是人不全,证据也不足,这事儿办不了。

刑部也不落后,看到李鹤年推三阻四,就定了个“分两步来”的法子:第一步,先跑去跟慈禧和光绪帝请示,让那些以前审过这案子的人,比如镇平的前知县马翥、知府王兆兰,还有那个候补知县马永修,都来京城,一起对对口供。第二步,再跟帝后请求,让刑部全权管起“王树汶案”,地方上就别插手了。

慈禧太后很快就同意了所有要求,还吩咐河南的官员得赶紧把人犯给交上来。

这回,李鹤年和河南那些官员跟“王树汶案”的瓜葛算是彻底没了。不过,李鹤年还不死心,打算再搏一把。他一边找能说会道的人去求当时的刑部尚书潘祖荫开恩;一边给朝廷写奏章,说“王树汶案”牵连的人太多,找证人得花时间,为了保证安全押送,想让朝廷答应他分三批送人证、卷宗、赃物到京城。计划在光绪九年十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这几天,一批批押送过去,交给刑部审理。

说白了,提到最后期限这事儿,李鹤年还是支支吾吾,想尽办法往后拖。

对于这事儿,刑部一开始那是极力反对。但随着李鹤年不断地游说,刑部尚书潘祖荫对“王树汶案”的态度也开始有了变化,原先的正义感和耐心都没了。他直接跟负责重审此案的刑部员外郎赵舒翘说,让他无论如何都得支持河南省的判决,还要把所有相关的卷宗都给处理了。可没想到,赵舒翘却坚决不答应,直接提出了反对。

赵舒翘不光是潘祖荫的手下,还是他的学生,这人性格正直,很懂法律。晚清时候,司法上大多按照老规矩来,刑部要是有啥案例需要定规矩或者解释不清楚的地方,都得找他来帮忙写法律说明。潘祖荫看到自己的手下兼学生提出反对意见,挺为难的,两个人就这么僵住了。

结果,“王树汶案”的侦查在刑部那边卡壳了,进展缓慢。

然而,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就在潘祖荫和赵某对峙之时,潘祖荫江苏老家的家人传来了他父亲去世的坏消息。按照规矩,潘祖荫得回家守孝三年,他的职位就暂时交给了张之洞的哥哥张之万来代理。

“王树汶案件”好像看到了翻案澄清的希望。

【06】

直到现在,李鹤年还是不肯罢休。

他跟朝廷上报,说以前判强盗头子和从犯,或者判他们无罪时,从来没单独看“管衣物”这事儿来定罪的。要是刑部硬说“王树汶只是管衣物没偷东西”,就给他定无罪,那刑部这不就是不公正嘛,跟大清律法对着干。他建议把王树汶“管衣物”这事儿,跟强盗案里的“望风、接赃”搁一块儿考虑。这样的话,按河南省三次审判的结果,王树汶还是能算强盗的从犯,得判死刑。不然,这案子就没法结了。

李鹤年给刑部“支招”,结果把刑部的大人们惹毛了:你说我们刑部不懂刑名那一套,那我们刑部能不揪着你李鹤年工作懈怠、不把朝廷放眼里的事儿不放吗?

因此,刑部觉得李鹤年在河南治理多年,但盗匪还是到处都是,他处理盗匪案件时随便引用法律条文,想以此来搅乱真相,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刑部向朝廷告发他,说他完全不把皇上和法律放在眼里。

现在,这本来挺简单的一个强盗冒充事件,突然间就变得复杂了,扯上了中央集权和君主权力弱、大臣权力强这些政治大问题。

慈禧太后插手后,光绪九年的秋天,王树汶总算是收到了刑部的最终裁定:“因为王树汶没参与抢劫,所以就判他流放三年,这是按皇上旨意办的。”

河南那起引起轩然大波的王树汶喊冤案,现在总算是结束了。

不过,挺讽刺的是,在那起案子中,就胡体安这一个土匪头子活了下来,而且到现在警察也没抓到他。关于他跑到哪儿去了,只在些野史上看到过一点线索。听说案子结束后,他来了个“贼喊捉贼”,躲到了河南新野县,换了身份,当上了捕快。

那时候,河南官场经历了一场“躲不过”的大整顿。李鹤年、梅启照、任恺、马翥这些主要头头,都被发配边疆、丢了官职,惩罚各不相同。反倒是涂宗瀛、唐咸仰这些人,因为在重审案子时敢认自己的错,朝廷就高抬贵手,没再找他们麻烦。后来,唐咸仰从山西河东道又升了官,做了河南按察使。想起以前“王树汶案”那阵子,他心里头估计也明白了些啥,史书上说他“从那以后,知道人命不是儿戏,再不敢随便糊弄”。

“王树汶案”这事儿一完,清流党的头儿张佩纶,在后来的总结会上,直接夸了那些言官同事们,说他们心里装着老百姓。但说到他们在“王树汶案”里使劲儿呼吁,张佩纶还是有点担心:“那些大官儿随便杀人,这问题还算小;可要是让地方大员们开始不把朝廷放眼里,那这麻烦可就大了。”

说白了就是,地方上的大官们跟朝廷对着干,这才是慈禧太后非要拿“王树汶案”来整治官场的关键。要不是因为这些大官们的问题,王树汶这么个小人物,哪儿有本事扳倒那么多大官呢?

赵尔巽写的《清史稿》这本书,是由中华书局在1998年出版的。

李岳瑞写了本书,书名叫《春冰室野乘》,这本书是中华书局在2023年出版的。

徐忠明写了篇文章,讲的是晚清时候河南的王树汶案,那案子里的猫腻和后来怎么翻案的。《法治与社会进步》这本杂志,2014年第二期刊登的。

陈德鹏写了篇文章,题目叫《探究王树汶被执行死刑前喊冤的案件》,发表在了2011年第一期的《平顶山学院学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