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自述:关于我在华工作的错误

 184     |      2025-08-19 10:04:02

我在华工作失误

作者|李德

译者|马贵凡

在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诸多重大历史事件如同璀璨星辰,照亮了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发展的光辉历程。这些事件,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走向,更在党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今,让我们共同回顾这些事件,聆听那些亲历者的真实叙述,感悟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编者按】

李德于1939年重返苏联之际,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共对其提出的指控,对他展开了审查程序。同年8月26日,中共代表毛泽民在莫斯科正式向共产国际提交了关于李德案件的书面报告。本号昨天转发,见《关于共产国际对博古、李德错误的评估报告同年9月22日,李德亲自向共产国际提交了一份书面自我检查(即本文所述内容)。这两份文件现藏于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该译文最初发表于《中共党史资料》2003年第2期,其标题为《有关李德的两份重要档案文件》。文中的斜体字均为原编辑所加注。

我现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汇报我在华工作期间所犯的错误。与此同时,我认为有必要指出导致我犯错误的具体背景和情境。鉴于目前缺乏相关资料,我对细节的回忆可能存在偏差,但我将竭尽所能地准确描述相关事件,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我的错误发生在:

一、在蒋介石对赣闽中央苏区发起第五次“围剿”的时期,即1933年秋季至1934年秋季。

二、实行中共中央红军(指中央苏区红军)在筹划第一阶段的长征(亦即1934年秋季至次年年初的征程)之际。

三、1936年伊始,陕北之地,红军战略行动计划之议题正热烈讨论。

我的失误主要涉猎于中国红军的战略部署、战术运用及其军事指挥权的把握,换言之,这些问题均与军事工作领域密切相关。然而,我明确认识到,这些失误并非技术层面的错误,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935年1月8日召开的扩大会议决议中所言:“对于党的整个政治路线而言,这些错误只是局部性的偏差。”(此乃《中共中央关于抵御敌人五次“围剿”行动的总结性决议》)此评价源于对当时中国形势的右倾机会主义观念。

一、五次“围剿”的错误

(一)那是一个金秋九月,我踏入中央苏区的土地,随即遭遇了一系列令人难忘的情景:

(1)前线战事:蒋介石依据新制定的作战计划,已展开第五次攻势。此计划旨在通过全面封锁与缩小苏区范围,以战略手段逐步削弱我军实力。战术层面则表现为依托坚固的堡垒体系,步步为营推进。鉴于红军正滞留在福建与十九路军展开夏季战役,蒋介石趁机占领并稳固了中央苏区东北部的重要首府。黎川。

(2)在红军的领导层中,于1932年,意见不合的裂痕出现,红军的行进遭遇了指责,仿佛是在宁都会议之上。自此,苏维埃运动与红军的主要领导层开始显现出分歧。毛泽东同志们较少涉足军事领导领域。这一职责在中共中央的层级上,主要由博古同志负责,军队中主要由军人承担。周恩来同志负责。

(二)我犯了两种错误。

(1)我应〔中共〕中央的号召,抵达了〔苏区〕。在上海期间,我与……博古由于存在工作上的联系,我自发地与他维持着沟通。实际上,我执掌着决定红军行动的权力,这一职责远超出了我的工作职责范畴。在客观上,我夺取了红军一年期间的指挥权。表面上,我并未展现出任何大人物的派头。我反复强调,作为顾问,我并无任何权力,亦非全权在握。针对顾问职务,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已发出相应的电报指示。(该文件未能寻获。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的电报中,明确指出顾问就军事议题所提建议仅作参考,非具约束力,最终决策权悉由中共中央及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行使。),我自认为始终遵循中共中央的指挥,但事实上,在每项涉及红军的重大议题上,我都积极献言献策。直至红军踏入贵州省的门槛,我的每一项建议均得到了采纳与实施。

除却上述,若干提议仅得数位同志进行探讨,其要旨主要系:博古同志和周恩来同志们,由此导致了对集体领导原则的一定程度的违背。我直接介入了指挥和司令部工作。我亲自执笔起草了作战文件。然而,我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尤其考虑到当时我缺乏前线经验。我并未充分准备投身此类工作——无论是语言能力不足,还是对中国红军斗争特殊条件的认识不足——正确的途径本应是学习而非领导。

(2)为了坚守我的立场,我展现出了过分固执和强硬的态度,这无疑在中共中央书记面前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博古在同志们的支持下,其他意见往往遭受压制,而前线指挥官的提议也常被忽视。尤其是当——毛泽东同志和洛甫在1933年底浒湾战役以及1934年5月广昌战役遭受挫败之际,同志们对我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面对这一指责,我并未进行自我反省,反而坚决捍卫了自己的观点。我坚信,面对五次“围剿”带来的全新局势,我们已无法再沿用红军过往的丰富经验。因此,大部分的工作方式和手段都陷入了误区。

(三)对于红军在五次“围剿”中所采取的战略战术,以及我在红军内部所推行的方针,我深感其完全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回顾红军在五次“围剿”之前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到,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唯有采取灵活多变的进攻策略,方能有效地捍卫苏区。此外,必须充分动员群众武装力量,以牵制和干扰敌方行动。主力部队需形成攻坚的拳头,对敌人防守薄弱之处进行出其不意的打击,并通过决战性的胜利,突破敌人的围困。在内线作战中,必要时甚至可以牺牲部分土地,以诱敌深入,运用“捕鼠器”战术围歼敌人,进而收复和拓展苏区。

对这个珍贵经验,我竟未曾给予足够的关注。那时,我认为在历经五次“围剿”后,局势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回顾当时的情形,从1933年12月到1934年夏日,包围圈已然形成。1933年11月至1934年1月)在“福建事变”发生后,以及敌军依托碉堡体系逐步推进的背景下,我机械地将“一切为了前线”、“不放弃苏区寸土”等政治口号直接应用于作战行动中。我对此持有怀疑态度,不相信敌人会放弃碉堡,也不确信能在决战中将其主力消灭。因此,我逐渐形成了通过局部胜利来实现战略胜利的理论,并依赖自己的堡垒体系,对来犯之敌实施分散兵力的短促突击。然而,这客观上导致我们失去了作战的主动性,不得不全线转为单纯的防御态势,完全受制于敌人的行动。我们陷入了堡垒主义的泥潭,在战场上进行着绝望的战斗,对胜利已不再抱有信心。

(1)此理论倡导以一系列小规模胜利累积至战略层面的胜利。然而,这一做法显然摒弃了依赖闪电战在决战中速胜的策略,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失误。例如,“阻止敌人进攻”(博古同志所言),这暴露出一种机会主义的思想倾向,即对自己能否取得最终胜利缺乏信心;“国民党和红军兵力竞赛”(周恩来同志的论断),这显然是对形势的错误判断。毕竟,国民党所拥有的资源远超我方,而我方在政治上的优势并未被有效利用以赢得决定性的胜利,反而在持久战中逐渐消耗殆尽。

(2)短兵相接的突击战术,其全部责任应由我一人承担。此策略旨在趁敌人离开碉堡、向前推进之际发动突袭,然而实际成效甚微,原因在于敌军侦查严密,一旦遭受攻击便会迅速退回碉堡。因此,这种突击往往在追击过程中演变成无目的的碉堡进攻。当无法通过此类突击彻底消灭敌人时,它逐渐演变为反击,而战斗的主要方式也随之从进攻转变为防御。

(3)堡垒战略。在主观上,我仅计划在战略层面具有关键意义的战线上部署若干支撑点和区域。我甚至曾反对过度的激进行动,这在文章中已有阐述。(或涉及李德所撰《革命战争中的紧迫问题》),我对弗雷德(即马·斯特恩,共产国际远东局派驻上海的军事代表)针对建议固守赣江至抚河全线的方案,我持有不同意见。然而,在某种程度上,我的影响促使堡垒体系迅速扩张,规模庞大。因此,一时之间,整个兵团——包括五军团的两个师、九军团的一个师以及若干独立师——转变成了防御部队,不再擅长于执行机动而灵活的战术。

(4)分兵作战。鉴于采取迅猛的突击战术,我们误以为无需频繁集结主力,因此在多数场合,红军通常被分为两股力量进行作战——一军团或三军团作为先锋部队,其余部队则作为支援力量。然而,这种做法不止一次地削弱了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机会,即便在具备有利客观条件的情况下,亦然。

(5)依照上述失误的战略战术原则,我军在面临敌方挑衅时,屡次调动,身心疲惫。敌方兵力在总体上占据显著优势(超出我军九倍),他们在各条战线上轮番发起攻击。而我军则被动等待敌方的攻势,采取“短促突击”的策略,直至最后一刻才转入全面战斗。这种放弃主动性的做法,往往导致我军行动迟缓,至少损失惨重,难以实现全胜。

(6)这场看似绝望的战斗,实则源于整体战略目标的偏差。它模糊了我所倡导并尝试实行的战术失误,从而掩盖了其失败之处。此举显然扭曲了坚持战斗至最后一刻的原则。

这些失误,在我看来,构成了1934年夏季五次“围剿”关键阶段的核心问题。正是由于这些失误,红军的战斗力遭受削弱,苏区大片土地被割据,整体条件恶化至红军主力被迫撤退的境地。这些状况暴露出对敌情的过度乐观估计,以及对自身力量和能力的低估,以及对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不坚定信念。这些观念不仅与当时的实际情况背道而驰,而且与一切军事战略和战术的基本原则相悖。

(四)1934年初,福建事变的发生,成为了我错误行为的转折点。在此之前,我主要致力于在敌人的外围开展运动战——即所谓的五次“围剿”的第一个阶段。然而,福建事变爆发后,这种错误的倾向便失去了控制,愈发猖獗。(“福建事变”指1933年11月蔡廷锴、蒋光鼐和陈铭枢拥戴李济深为领袖,公开宣布与蒋介石破裂,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不久,十九路军和福建人民政府在蒋介石兵力压迫下失败,此后蔡廷锴等人继续采取与共产党合作的立场。)

在“福建事变”期间,我认为我犯下的主要错误在于过于犹豫和摇摆不定。中共中央及其上海局对于这一事件的看法存在分歧。在军事层面上,我们面临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战略计划。其中一个计划由弗雷德所提出者,系以严明的军事纪律强加于我,命红军主力跨越赣江,向蒋介石的后方南昌进行长距离的战略移动。另一方案,则获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支持,且我认为亦是正确之举,即派遣兵力支援闽北的十九路军。遗憾的是,此计划未能付诸实施,乃是因为决策上的迟疑不决,导致行动延误,部队已先行被派遣至闽中。

(五)与之关联,部队组建过程中亦存在一些次要的失误:

(1)在1933至1934年间,随着对民众的大规模动员,中央苏区迅速建立起了一支庞大的预备力量,这支力量主要被用于组建新的军事部队,包括第三、第十四、第十五、第二十二师以及其他师。尽管部分指挥官源自老军团(如第一、第三、第五军团),但其战斗力依然显得薄弱。对这些新成立及部分老部队的训练与充实工作,并未得到系统的规划和实施。此类失误主要发生在1933年,那时我尚未抵达。我努力试图纠正这些错误,例如扩大军校规模、建立教导团等,但自己也未能完全避免陷入改组与组建新部队的误区。尤其是从1934年夏季起,新部队的组建与准备尚不完善,一时陷入了兵力补充的困境。

(2)在军队的训练过程中,尤其是干部的培养方面,由于战略战术理论的偏差,整体质量有所下降。尽管我在此领域投入了大量的努力,并自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对这些错误负有责任。这些错误与整体的错误领导观念密切相关。

二、长征错误

在1934年经历的五次“围剿”战役中所暴露的机会主义失误,在长征第一阶段的前期筹备阶段亦有所显现。

(一)自1934年夏日以来,关于行动策略的讨论中,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我所倡导的影响下,迅速确立了两大方针:一是全力以赴捍卫苏区,二是实施战略撤退。然而,这对那些持续奋战、却未得到充分休整的军队而言,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二)尽管我本人对最初的计划持反对态度,并竭力主张缩减辎重数量,但最终的结果仍不尽如人意。这一情况暴露出对此次远征的错误理解:将其视为常规的调动,未能充分预见到军队在进入国民党统治区后所将遭遇的种种变化与挑战。

(三)鉴于庞大的后勤队伍以及对我方行动的轻视,作战部队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了非作战部队的掩护力量。其行动迟缓,调动维艰,导致纵队不止一次地遭受敌人部队的猛烈攻击,出现掉队、失联的情况,损失惨重。

(四)远征的终极目标尚不清晰,在尚未彻底突破敌方防线、抵达贵州之前,我刻意避免正面冲突,从而错过了与敌军交锋的诸多良机(尤其是在湘桂黔边界地区)。

因犯此等失误,长征初期承受了巨大损失,部队疲惫至极,二、六军团未能如期会师。

(五)阐述远征的政治寓意及其决策过程。在1933年夏秋,关于战略部署与远征决策的制定,均得到了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全票通过。若谓未曾与其它领导机构进行充分商讨,我必须声明,对于这一决策的责任以及向民众阐释的不足,我绝不推诿。

(六)就技术层面而言,我坚信,此次远征的筹备工作做得相当周密。而针对突破四道防线的策略,亦显示出其可行性,顺利跨越这些防线正是其有效性的有力证明。

这些阐述,固然无法减轻我在那个阶段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

三、中共北方战略失误

(一)1936年伊始,中央军队抵达陕北,与第十五军团顺利会师后,便毛泽东在同志的领导下,我们确立了战略规划,并对其实际执行的第三部分明确了以下职责与使命:

(1)

目标:获取苏联技术援助。

(2)红军的战略部署:向北推进,旨在接近外蒙古,并借此与苏联建立联系。

(3)红军历经三个阶段的战略行动:初始阶段,致力于巩固陕北根据地,为后续渡过黄河做准备;继之,第二阶段,着重于消灭敌人。阎锡山我国军队在陕西巩固了新的战略根据地;继此之后,第三阶段计划,(或许将向绥远、察哈尔地区)发起向北的征战。

计划获中共中央政治局支持(涉及东征之策,该计划于1936年1月10日及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我对基本目标和红军第三阶段行动计划持有异议。当部队(以及中共中央)启程向黄河进发之际,我向中共中央发送了一封个人信函,详述了自己的观点。

(1)鉴于需派遣主力部队远征,确保并维持陕北地区的稳定便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毕竟主力部队可能因敌方攻势而无法如期返归。

(2)鉴于构建抗日统一战线的政治使命,当前军队的核心职责已不在于获取苏联的技术支持,而是转而专注于国内行动,以推动统一战线的形成,并剿灭背叛的军队。

(3)若我方进军接近外蒙古,此举或将挑战苏联的和平立场,从客观角度而言,亦可能诱发日本对蒙古的侵略行动,构成一种挑衅行为。

综上所述,我提出建议,鉴于战役已然拉开序幕,宜将其范围控制在山西一地,并将第三阶段的计划予以取消。

(三)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我的观点遭到了强烈且一致的反驳。与会同志普遍认为,这体现了我过往机会主义倾向在方针与战略上的延续。他们指出,我未能充分信任苏区和红军的力量,对敌人的实力估计过高,同时对苏联和平政策的内涵理解有误,因此,这实质上是对中共中央的不实指控。

接获中共中央的最终结论后,我迅速承认了自身的过失,并依据中共中央的讨论结果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所犯的错误并未引发任何实质性的不良影响,得益于中共中央的及时介入与妥善处理。

在审视我在中国所犯的错误时,恳请各位能够考虑那些客观上导致我犯下这些错误的种种因素。尽管如此,特殊环境放大了这些错误影响。。

(1)缺乏经验,加之对在中国承担的委托任务准备不足,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我在此期间犯下的严重机会主义错误。自1932年底抵达上海至1939年8月离开延安,我未曾接到共产国际执委会的任何指示或通报,亦未曾与该机构建立过任何形式的联系。埃韦特同志身为共产国际执委会派驻上海的代表,他始终坚持不介入军事事务,而弗雷德在那1933至1934年的岁月里,他担任我的直接领导,却未曾伸出援手,反而时常阻挠我确立恰当的政策方针。

(2)未曾与中共中央斗争1934年,我任中共中央书记。博古在协同同志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他传达的正是党的领导层的意志。面对党内形势的变动,我诚挚地反省了自己的失误,并积极在实际行动中予以改正。而1936年的事件,其发生与处理均在中共中央的内部进行。

(3)历经数年,面对重重困难,我始终致力于工作,尤其专注于在军校以及红军、八路军部队中开展的教学活动,致力于纠正错误。同时,我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的一边,全力拥护和支持党的中央路线,并忠诚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中共中央)所托付的重任。尤其是1935年,中央军队在云南遭遇困境之际,以及在那段动荡岁月里,我们共同度过的艰难时刻。张国焘在面临分裂的困境中,我始终坚定地站在中共中央的立场上,为其所倡导的路线不懈奋斗。(所谓“云南危机”是指1935年4月,红军途经云南省期间,由毛泽东、周恩来及王稼祥于当年3月共同组建的三人军事领导小组与林彪等人,在军事战略和组织架构方面所出现的分歧与争议。)

恳请共产国际执委会审议我的失误,并据此作出相应的结论以及对我的评价。

瓦格纳(李德)

【作者简介】

李德(1900—1974),本名奥托·布劳恩,系德国慕尼黑人士。战前,他热切支持左翼社会主义运动,并于1919年4月投身于巴伐利亚苏维埃共和国的街垒战,随后加入德国共产党。1926年,他被捕入狱,但在1928年成功越狱后逃至苏联,进入莫斯科伏龙芝军事学院深造。1932年,他学成归来,被派往中国,担任中共中央机关的军事顾问。同年9月,他抵达中央苏区,化名李德、华夫,担任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的顾问。他在1934年至1935年第五次反“围剿”战役中的军事决策失误,对战役的失败承担了重大责任。在长征途中,1935年1月,他在遵义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受到了批评,这标志着他军事指挥生涯的终结。抵达陕北后,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军事研究委员会委员兼编委会主任、抗日军政大学教员等职。1939年夏季,他重返苏联。1941年,他参与了苏联的卫国战争。1949年,他回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马列主义研究所工作,并担任列宁著作德文版的编辑。1973年,他出版了回忆录《中国纪事》,在书中为自己的过往错误进行辩护。